• 潮州市法拉尔陶瓷有限公司被罚款 6000 元

    发表时间: 2024-11-14 来源:小青瓦

产品说明

  金融界音讯,近来,潮州市法拉尔陶瓷有限公司因当事人不按规则期限实行年度报告公示责任,被潮州市潮安区商场监督管理局罚款人民币 6000 元。

  潮州市法拉尔陶瓷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场主体挂号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构成了相关违反相关规则的行为。罚款人民币 6000 元。

  行政相对人称号潮州市法拉尔陶瓷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不合法人安排行政相对人代码一致社会信誉代码91440300MA5HFDR43R安排机构代码工商挂号码税务挂号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安排挂号证号

  法定代表人邱洛枫行政处分决议书文号安市监枫宫处字〔2024〕19号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场主体挂号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违法现实当事人不按规则期限实行年度报告公示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场主体挂号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应予处分,主张立案查询。处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场主体挂号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处分类别罚款处分内容罚款人民币6000元罚款金额(万元)0.600000没收违法来得到的、没收不合法资产的金额(万元)暂扣或撤消证照称号及编号处分决议日期2024-08-30处分机关潮州市潮安区商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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